【实用】培训通知4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通知 篇1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
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
4、反馈检查情况;
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培训通知 篇2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培训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省安监部门核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二)培训费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xx]26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费用:新取证50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务必做好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通知工作,今年内将不再举办该两类培训班;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xx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培训通知 篇4
各税务分局,县局机关各有关业务股室:
按照市局科室工作要求和我县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县局决定于x月xx、xx日和x月份税法咨询日,举办3期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流转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发票管理办法》、网上办税一体化和总局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二、参训对象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x税务分局和xx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税源管理一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所有人员;稽查局相关业务人员。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城关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税源管理二股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股所有人员。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x月份税法咨询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业务培训班:霍邱党校大礼堂。地址:霍邱城关光明大道党校院内。
第三期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退场。
(二)各分局要提前通知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参训时间、地点和要求,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于x月xx日前将参训企业的名单传递至纳税服务股。
(三)各分局应确定一名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协助纳税服务股负责参训企业人员的签到工作。
(四)各参训人员应于开班当日下午13时前到培训地点报到,13:30准时上课,所有参训税务人员一律着税务春秋制服。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