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书

时间:2024-08-31 08:37:12
取保候审保证书模板汇编五篇

取保候审保证书模板汇编五篇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你还在对写保证书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保证书 篇1

我叫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 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 篇2

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 是 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法院)

我叫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现住在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是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制裁。

此致

__________公安局

取保候审保证书 篇3

保证人:

联系方式:

被保证人:

因被保证人 涉嫌 罪一案被 ,我与被保证人 是 关系 ,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 篇4

我叫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现住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号码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联系方式_____,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 等场所;

(二)不得与 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 等活动;

(四)将 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 篇5

某某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 是 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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